機關名稱
錢法堂
機關職掌 職掌 | 參考文獻 | 錢法堂:設於順治元年,掌寶泉局鑄錢之事。以錢法侍郎二人管理,由戶部滿、漢右侍郎各一人兼;初設時,僅漢右侍郎一人管,康熙十八年令滿右侍郎一人同管。並設主事二人(滿、漢缺各一人),掌來往文移,由管理錢法堂侍郎在戶部司員中派委,二年更換。錢法堂內設有:印房,置經承一人;案房,置經承二人;火房,置經承一人。辦理文印、行政諸事。 |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152 |
設置詳情 中曆 | 西曆 | 層級 | 上級機關 | 沿革說明 | 參考文獻 | 順治1年-? | 1644-? | 二級 | 戶部 | 初,天聰五年,設戶部。順治元年,置尚書、侍郎。右侍郎管錢法堂事。郎中,滿洲十有八人,蒙古四人,漢軍二人。員外郎,滿洲三十有八人,蒙古五人,漢軍六人。滿洲堂主事四人,主事十有四人,漢軍堂主事二人。十四司,漢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各三人。五年,定滿、漢尚書各一人。康熙五十七年,增置福建司蒙古主事一人。雍正初,始令親王、大學士領部事。嘉慶四年,以川省用兵,銷算務劇,復令親王永瑆綜之。並改滿洲郎中一人、員外郎二人為宗室員缺。十一年,仍令大學士管部。光緒六年,增浙江司宗室主事一人。三十二年,更名度支部。初制,按省分職,十三司外,增設江南一司,凡銅、關、鹽、漕,及續建行省,別以司之事簡領之。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4,頁3276-3278 |
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| 年表 | 異名 | 品級 | 中曆 | 西曆 | 主事 | | | 正六品 | 康熙18年-? | 1679-? | 經承 | | | 未入流 | [不詳] | [不詳] |
參考文獻 清史稿校註,頁3263-3266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42-56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146-170
更新日期 2014/10/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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